银监会再掀金融机构票据整肃风暴 剑指两跨违规
过去几年,当中国货币市场票据承兑量从季均约2万亿人民币的规模爆炸式飙升至4万亿时,数以万计内控相对薄弱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便成为货币市场监管套利最主要的追逐者,也成为银监会监管风险排查的重点。
5月27日,多位监管人士向本报透露,近期银监会再度掀起票据市场整肃风暴,风险排查对象指向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核查重点则指向贴现资产和负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票据发生额较大的机构,以及与商业银行互为对手大量交易的票据业务。
这份名为《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银监办【2013】135号文,下称135号文)要求各银监局要对截至2013年4月末的票据业务逐家逐笔排查,监管部门对重点机构还要进行核查。
上述监管人士透露,排查工作将在5月底结束,监管机构的意见很明确——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彻底整改票据违规问题,严控票据规模和增速。
银监会特别“点名”了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等省份的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称今年以来,上述几大省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不顾监管部门三令五申,违规开展票据业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形成潜在风险,亦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此番银监会掀起的票据业务全面排查风暴,延续了近四年来银监会票据业务监管审慎、合规的一向原则,但针对农村金融机构下发专文,还是继2009年后的第二次,联系今年4月以来债市轰轰烈烈的核查风暴,颇有几份深意。
27日,多位农信社金融市场交易人士告诉记者,此番银监会票据业务违规核查行动,仍然在银监办发【2011】197号(全称《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规定的监管框架内。
四大排查重点
银监会为期一个月的票据业务核查行动中,侧重大额异动交易,即重点检查贴现资产和负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票据发生额较大的机构,以及与商业银行互为对手大量交易的票据业务。
5月27日,知情人士透露,排查主要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否通过复杂合同安排为他行腾挪和隐瞒自身信贷规模(包括签订不对称协议,或与票据卖断行签订隐形回购协议,与票据买入行签订回购协议但实际上商业银行在票据到期前买断票据等);二,是否逆程序开办票据业务(即他行先行垫付票据购买资金,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购买或贴现票据);三,是否违规与票据中介合作;四,是否乱用会计科目隐瞒真实交易逃避内控与监管等。上述四大风险排查重点与197号文精神一脉相承,诸如重点检查会计科目设置与执行是否规范、有无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正如一位股份制银行资金部门人士所言,票据监管问题,年年都在强调,但银行总能找到规避的新办法。
通常而言,信贷控制和存贷比双重压力下,商业银行贴现意愿同步下降,大中型银行要么不愿意贴现,要么贴现后通过转贴现或回购减少信贷资源的占用,而城商行、农信社和农商行则成为转贴和回购的主要交易对手。
2011年,银监会曾通报批评河南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票据业务违规,总结的几大漏洞,成为日后农信社百试不爽的规避手段。
首要一条是利用新旧会计核算制度差异,使票据业务成为庞大的体外循环的“影子银行”,比如按照新会计准则核算规定,票据回购转贴现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卖出回购票据款”科目项下核算,不得在“1306贴现资产”科目项下进行核算;而一些农信社违规将卖出回购票据在“票据贴现——转贴现”科目项下作减项核算,减少票据贴现余额,相应减少各项贷款总额。
而商业银行购买返售票据后,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将购买返售票据置于“买入返售资产”科目核算,也不计入各项贷款。
这导致大量的票据贴现无法反映到账面上,形成庞大的体外循环体系,这正是此番四大风险排查重点的逻辑起点。
监管合力剑指“两跨”违规
经过去年四季度票据业务整顿后的暂时低迷和压缩后,2013年一季度票据承兑业务再度繁荣。
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今年第一季度,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5.4万亿元,同比增长35.1%;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余额9.2万亿元,同比增长27.9%。3月末,承兑余额较年初增加8973亿元,同比多增3296 亿元。
此前,一位金融市场人士分析,2013年初,票据融资量处在触底反弹的初步阶段;而承兑量已从季均约月2万亿元规模,成长到季均约4万亿的规模;至于贴现量,尽管季均处在小幅下滑通道,但下滑的幅度有限,更可能是基于统计原因出现的数量下滑,不是真实的下滑。
他认为季均贴现量大约在6万亿左右。
2012年下半年,银监会叫停票据信托后,以票据为标的的资产腾挪游戏进而转移到银证、银基和银保等其他通道业务,票据腾挪游戏并未终结。
上述市场人士分析,2013年票据市场的承兑量将持续增长。同时,该人士预测,尽管2013年“消规模”(通过票据资产腾挪规避信贷规模管控)的监控和制度性限制将得到强化,“消规模”的规模将减少,方式也将越来越少,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新的腾挪手段并不会因此就减少。
银监会表示,对已经发生的违规交易,要尽快收回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对虽已签订合同,但资金尚未划转、存在违规隐患的,要立即中止交易。至于债市核查风暴中涌现的跨地区、跨机构之间的违规票据交易,相关监管机构要形成监管合力。(21.世.纪.经.济.报.道.史.进.峰 .张.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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