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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急令严控热钱流入 专家料涌向楼市和地方项目

外管局多点布防 严控热钱流入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从6月1日起,对商业银行结售汇启动综合头寸管理,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实施严格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主动报告可疑交易并启动窗口指导,对违法外汇管理规定的银行和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外管局广东省分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尚未收到正式通知文件,但从通知内容看,属于现行外汇管理规定的重申和强化。
  结售汇头寸限额首设公式
  自2010年起,国家外管局对商业银行结售汇实行限额管理,但主要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银行外汇业务经营情况等对头寸采取核定限额的管理模式。此次《通知》则首次明确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计算公式,即“各银行当月结售汇综合头寸下限=(上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参考贷存比)×国际收支调节系数”。其中:中资银行的参考贷存比为75%,外资银行的参考贷存比为100%,国际收支调节系数为0 .25。《通知》要求外汇贷存比超过参考贷存比的银行,应在6月底前将综合头寸调整至下限以上;下限调整后,其上限随之上调相同额度。外汇贷存比低于参考贷存比的银行,原有的头寸限额保持不变,但应把握外汇贷款的合理增长,防止外汇贷存比过度波动。
  违规外汇流入企业将遭降级
  对于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进出口企业,《通知》要求各地外管局及时发送风险提示函,对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企业,将被列入B类企业,并实施严格监管。此类企业列入B类后,符合相关指标连续3个月正常等条件的,外汇局将其恢复为A类。
  《通知》还要求,银行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得协助客户规避外汇管理规定;应加强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指导,保持贸易融资合理增长;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虚构贸易背景等行为的甄别,主动报告可疑交易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同时,外汇局应高度重视异常资金流入风险,强化监测分析与窗口指导;对异常资金流入线索,应主动开展现场核查或检查;对于使用虚假单证进行套利交易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导致违规资金流入的银行、企业等主体,应依法给予罚款、停止经营相关业务、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加大公开披露力度。(.南.方.都.市.报)
 热钱流入苗头凸显 外汇局急令严控跨境资金流入
  面对汹涌而至的跨境资金流入,监管层已经开始行动。国家外汇管理局6日最新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严查虚假贸易、加大外汇管理核查检查力度等多方面严控外汇资金流入,尤其是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中国全口径外汇占款余额约为27.068万亿元,一季度新增外汇占款1.2万亿元,刷新历史纪录。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强化以及欧美日量化宽松政策的影响下,国际热钱流入国内的压力正在显著增加。
  这份《通知》全文虽然只有1000字,但是凸显了监管层从企业和银行两个端口来控制跨境资金的流入的意图。
  在企业方面,外汇局将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企业的核查力度,并调整转口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相关政策。《通知》称,将及时对资金流与货物流严重不匹配或流入量较大的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说明情况。而若企业未及时说明情况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并做出合理解释的,将其列为B类企业,实施严格监管。
  “分类管理意味着外汇局从总量核查转向更加重视对单笔货物贸易的核查,防范异常资金通过贸易渠道流入境内。”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在银行方面,《通知》要求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与外汇存、贷款比率挂钩。央行《金融机构外汇信贷收支表》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境内外汇贷款余额为5618.23亿美元,外汇存款余额为4415.65亿美元,若按该数据计算,则贷存比为127%,高于75%或是100%的参考指标。
  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银行有减少手中外汇头寸而结汇成人民币的冲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和3月的央行口径外汇占款均大于金融机构全口径外汇占款。“这意味着这两个月金融机构(央行除外)处于净结汇状态,其当前月的外汇头寸相对上月在减少。”赵庆明说。他称,《通知》可理解为监管层在要求银行持有更多的外汇头寸,让金融机构分担央行的购汇压力,也意在抑制银行境内外汇贷款的过快增长。
  实际上在去年,外汇局曾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实行正负区间管理,在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将下限下调至零以下。“目前国内银行的外汇贷存比大多数高于参考贷存比,因此若要达到《通知》中公式的要求,大多数银行当月结售汇综合头寸必须为正。”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指出。他指出,若银行想要其外汇头寸下限较低,一个办法是减少其境内外汇贷款量,这也抑制了银行从国外划拨资金到国内发放贷款,从而控制资金流入境内。
  招商银行分析师刘东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是首次对银行外汇存贷比单独进行规范,主要是为了限制银行外汇贷款的份额,旨在从银行这一环节遏制资金的套利行为。
  为了更好地防堵热钱,《通知》还指出,外汇局未来要强化监测分析与窗口指导;对异常资金流入线索,主动开展现场核查或检查;对于使用虚假单证进行套利交易的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导致违规资金流入的银行、企业等主体,应依法给予罚款、停止经营相关业务、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加大公开披露力度。(.经.济.参.考.报)